2019年全区典型案件通报
时间:2020-09-09  来源:经开区纪工委  访问量:次  

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2019年7起案件通报如下:

1、达道湾街道大郑台村村民赵长忠违纪违法案。2018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达道湾街道大郑台村村民赵长忠以营利为目的开设和经营赌场,主动招揽赌客,从中抽头渔利。2018年6月4日,开设赌场罪,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赵长忠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赵长忠开除党籍处分。

2、达道湾街道大营盘村党支部书记沈德智、村委会主任王世成案。2016年4月和2017年3月,时任达道湾街道大营盘村经管员冯勤家,利用保管大营盘村村民合作医疗参保费的职务便利侵占大营盘村村民合作医疗资金近10万元。2018年1月至8月,冯勤家利用保管大营盘法人名章的职务便利,采用私借财务章伪造现金支票的方式,挪用大营盘村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土地补偿差价8万余元。2018年1月至7月期间,冯勤家利用保管村财务专用公章及法人名章的职务便利挪用大营盘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合医疗款、中国移动公司基站租金共计34万余元。以上这些钱主要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和日常支出归个人使用。后冯勤家挪用和侵占的公款全部返还。2019年7月,因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台安县人民法院判处冯勤家有期徒刑1年。在此期间,大营盘村党支部书记沈德智和村委会主任王世成懒政怠政,对村财务运行工作负监督管理不力的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沈德智、王世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达道湾街道邢阳气村村民邢维正违法案。2016年11月5日,邢维正受侯某宸指使,伙同他人驾车尾随王某旭所乘车辆,行至鞍山市铁东区互助街万帮超市门前,将王某旭所乘车辆逼停,持卡簧刀、铁棒等殴打被害人王某旭头部、胳膊、腰部,致被害人王某旭轻伤二级后果。因故意伤害罪,2018年11月5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判处邢维正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邢维正开除党籍处分。

4、宁远街道双楼台村党支部书记倪喜茂、民馨园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崔庆元违纪案。在村民承包、转让、租赁村集体经营项目时,时任双楼台村党支部书记倪喜茂、村委会主任崔庆元未按法律规定履行发包租赁程序,未向宁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批准,直接确定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导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违反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倪喜茂、崔庆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鞍山经济开发区原组宣部部长何凯、原房产局副局长李刚同志违纪案。2013年12月,在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中,李刚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工作中隐瞒组织,何凯对李刚及其他相关干部审查工作不严,没有做到认真履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李刚同志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给予何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宁远街道新堡村党总支部委员李振刚、村委会副主任关玉库违纪案。李振刚、关玉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出让西木器厂土地;违反组织纪律,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违规流转村集体土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李振刚、关玉库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达道湾街道党工委委员兼达道湾街道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翟素娟违纪案。2018年4月至6月,时任达道湾街道卫生院出纳曹慧,利用自己保管达道湾街道卫生院法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的职务便利,将达道湾街道卫生院的对公账户中的100余万元人民币取出,用于网络赌博活动。期间曹慧挪用的30万元人民币陆续归还。2019年1月,因挪用公款罪,铁西人民法院判处曹慧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在此期间,翟素娟对达道湾街道卫生院的法人名章和财物专用章没有监管到位,对管理、监督本单位财务运行工作负有监督管理不力的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翟素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达道湾街道党工委委员、达道湾街道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

党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要从以上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始终心存敬畏戒惧,自觉遵规守矩。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切实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扛起监督责任,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我区高质量全方位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鞍山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