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时间:2020-07-28  来源:海城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张恩靖,海城马风镇安全办主任,曾兼任马风镇腰岭村党支部书记。在担任马风镇腰岭村党支部书记、主持该村全面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村集体土地被无偿占用,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对该村建设气调库非法占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经海城市纪委常委会2020年3月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张恩靖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国强,海城市耿庄镇办公室负责人,曾兼任耿庄镇丁家村党支部负责人。在担任耿庄镇丁家村党支部负责人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负责对该村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申报材料审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补助资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经海城市纪委常委会20203月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国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宋庆伟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副总工程师,曾任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技术处处长在担任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技术处处长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经海城市纪委常委会2020年5月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宋庆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