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原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电熔镁砂一厂厂长苏佳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2020-07-30  来源:海城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苏佳,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曾任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电熔镁砂一厂厂长。在担任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电熔镁砂一厂厂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擅自同意职工挂职并骗取海镁总厂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经海城市纪委常委会2020年7月会议讨论,给予苏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