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时间:2020-05-13  来源:市纪委监委  访问量:次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集中整治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合力、共频同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以正风肃纪显著成效,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四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岫岩县牧牛镇时任民政助理洪维国、民政助理潘明未履行低保监管职责问题。

2013年7月,牧牛镇牧北村村民王某被批准享受低保待遇。2015年1月,王某嫁入木古村,而其仍在原居住地牧北村享受低保待遇。2018年9月,王某丈夫向古木村申请低保,经核查后,其家庭被批准纳入低保。该镇时任民政助理洪维国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走访排查低保户家中人员变更情况,民政助理潘明在2018年10月对王某低保评定时,未发现其已在原居住村享受低保待遇,导致王某在牧北村和古木村重复领取低保金,共计3918元。2019年12月,岫岩县纪委给予洪维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岫岩县监委给予潘明警告处分。

2.立山区立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科长李楠套取截留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款问题。2017年以来,李楠任立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用救助对象名义制作虚假手续等手段,套取、截留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款共计3300元,用于核销社区低保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2019年10月,立山区立山街道纪工委给予李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千山区东鞍山街道东西河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学君、治保主任苏兴忱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8年10月赵学君、苏兴忱在低保申请摸底调查东鞍山街道东西河村村民刘某的家庭成员资产时,明知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仍给予其审核通过低保资格。2020年1月,千山区纪委给予赵学君、苏兴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高新区齐大山镇民政办主任白连飞办理低保调标确认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5月,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将城区农村保障标准调整为3870元,齐大山镇民政办在落实文件政策向所辖各村宣传布置保障标准时,误将3870元传达为3780元,减少90元。白连飞在办理低保调标确认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低保金发放错误,造成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齐大山镇107户低保家庭少收入低保金共计12337.5元。2019年12月,高新区齐大山镇纪委给予白连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有的是工作失职失责、审核把关不严的作风问题,有的是截留套取扶贫款、违规办理低保的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侵蚀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警自律、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履职、依规办事,杜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越是接近全面胜利的终点,越是要慎终如始、一鼓作气。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执行政治任务的严肃性,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协调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